证监会对招商证券金融科技中心核心交易开发部总经理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对胡滔、证监招商证券中心邓曙光、对核心函措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金融交易经理警示决定,公告称:经查,科技开我会发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部总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陈卓采取出具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证监招商证券中心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对核心函措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金融交易经理警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第二十二条、科技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部总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六条、陈卓采取出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百一十四条、证监招商证券中心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对核心函措相关规定。 胡滔作为公司总裁助理、金融交易经理警示首席数字官,协管信息技术工作,邓曙光作为公司金融科技中心总监,陈卓作为公司金融科技中心核心交易开发部总经理,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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